为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
建立市场主体容错机制
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
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
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“四措并举”
推行包容审慎监管
助力优化营商环境
践行“一线工作法”,监管执法更接地气。查摆全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问题,了解行政执法的难点、疑点、关键点,倾听一线执法人员、社会公众意见建议,梳理形成免罚清单,涉及市场主体登记、广告监管、电子商务、商标、专利、计量、价格、食品安全等8个领域,包括23项首违不罚事项和13项轻微不罚事项,共36项。
贯彻宽严相济,行政处罚更有力度温度。以2021年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为依据,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,防止行政处罚“一刀切”,避免畸轻畸重。谨慎确定免罚清单适用范围,严控“安全阀”和“红线”;要求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,把握好行政处罚尺度,避免简单粗暴、机械执法。
创新执法方式,行政执法更有质效。结合“稳市场主体”要求,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,“包容”市场主体违法行为,尤其是面对新业态新模式,推动行政执法由“严罚式”向“容错式”转变。
坚持综合施策,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。把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作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,综合运用市场监管手段,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让监管执法由“重管理”向“细服务”转变。
下一步,省市场监管局将边行边探索,结合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不断拓宽免罚领域,适时发布覆盖面更广的免罚清单,以包容审慎监管助力云南打造更加公平、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。